【中国品牌建设网9月23日网讯】网络技术的发达,催生各种各样的网络销售公司如雨后的蘑菇一样遍布;各种各样的销售模式也不断翻新,什么BtoB、CtoC、OtoO,to来to去的令人摸不着头脑。网络销售只不过是一种销售途径而已,不管怎么个to法。消费者购买的是产品,通过什么途径来购买是次要的问题,当企业醉心于电商,渐渐的把产品本身给忽略了。
企业都很重视品牌,口口声声要打造什么全国、乃至世界知名品牌,要打造百年品牌,是因为企业都看到品牌带来剩余价值。品牌的价值体现在消费人群的广度和深度上,广度在于购买的人群及地域范围的广,深度在于消费者的忠诚,消费者重复购买的次数更能决定品牌的价值。广告做得好可以吸引消费者的第一次购买,但要重复购买还要靠产品的品质以及对消费者的诺信。
品牌首先应当是个注册商标,否则被别人注册了,就得换名称,这个道理现在的企业一般都懂。法律对注册商标有最低要求,就是必须保证质量,否则该商标将被撤销,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商标被撤销的案例已经现实发生过。品牌是有品位的牌子(商标),这个“品”是产品的品质,这个“品”也是企业的品德,显然品牌比普通商标要求更为高些。企业公然往牛奶里添加三聚氰胺,生产染色馒头、苏丹红鸭蛋……连最低的食品安全要求都达不到。当一个社会连法律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,指望企业遵守对消费者的诺信无异于缘木求鱼。
2010年4月我国牛奶新国标正式颁布,单从数值上看,新国标甚至连25年前都不如了,菌落总数则从2003年的每毫升50万下调至200万,而美国、欧盟是10万,丹麦是3万,与国际水平比相差几十倍,甚至近百倍。按照这种思路解决中国的产品质量问题岂不是太简单了?只要降低质量标准即可。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,有义务有能力规范、提升行业产品质量和对消费者的诺信,但是按照牛奶行业的逻辑不是企业的产品质量有问题,而是中国消费者太矫情。前些年的《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》上有调研文章表明,国外对我国产品已经形成了“质次价低”的印象,显然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太受待见。当一个行业沦丧到靠降低标准来保障产品质量,至此,指望行业协会规范企业对消费者的诺信那也是奢望。
国内企业在广告宣传上一掷千金、不遗余力,但在产品品质保障上投入了多少呢?广告恨不能将最优美的辞藻全部堆砌上去,宣称经过了几十道检验层层把关,但是产品质量问题却一再暴露。我们无法猜测检验过程是否可靠,其检验结果说明企业的检验根本不值得信赖。当企业被发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诚信行为时又如何处理呢?当年蒙牛也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,董事长哭了,感叹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艰辛,就是不肯向消费者道歉,承认产品的质量问题。有人透露农夫山泉饮用水标准比自来水还不如,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记者招待会,厉声谴责北京市场环境不好,扬言要退出北京市场,就是不谈质量标准这个实质问题。当媒体报道达芬奇家具虚拟进口质次价高,达芬奇的老总也哭了,倾诉作为一个女人创业如何不容易,就是不回应消费者的疑问……这些企业都是行业的翘楚,在他们的眼里哪有对消费者的诺信?
如果一个国家连维持基本诚信的法律都得不到尊重,行业协会集体损害消费者,行业内大企业都没有诺信,这说明是整体诚信文化的缺失。不要再问我国为什么缺乏世界级的大品牌?品牌的成长需要诚信的文化土壤和环境,因此,我们需要抓紧建设诺信的品牌文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