缺乏案源、没有社会人脉资源、办案能力有待提高......这种种的不足与缺乏,都预示着青年律师的未来之路会有多么的艰难。记得有位律师说过这样一段话,人得生活方式有两种:一种是像草一样活着,尽管你吸收阳光雨露,但你永远都是一棵草,永远长不大,人们可以踩来踩去而不会产生怜悯和同情;另一种是橡树一样活着,即使现在什么都不是,甚至被踩在泥土之中,但只要你有树的种子,你依然能够吸收泥土的养分,自己成长起来,当你长成参天大树以后,活着你是美丽的风景,给人们一片绿色,死了依然是栋梁之才。这称作“树草理论”。而我们的青年律师当今的现状就是一棵树的种子,但却深埋在泥土中见不着阳光。
青年律师是否想过,自己应该怎样冲破泥土的这层障碍,迎向阳光,最后成为一颗屹立不倒的参天大树??青年律师大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与优势,为自己的未来之路做好铺垫。既然传统的营销模式已不能满足律师这一行业的需求,就更需要为自己谋求一条新路。网络资源的迅速发展,就是为青年律师创造了机遇。
“网络化营销之路”主要是律师在业务上的获取上的一种创新,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通讯技术和手段,为客户提供网络化的法律服务。从而进一步与客户交流,逐步争取获得案源。青年律师就是需要通过一个网络平台,为自己积累社会人脉,逐步拓展案源。其中,一个专业的法律网站会为律师争取到不少的人气。就如找法网,一个流量每天以数万增加的法律网站,就为律师提供了大量的咨询者,潜在的客户可能就在其中。律师还可以通过建立法律博客和律师文集,发布自己的论文或案例,便于让客户更深入了解律师的专业能力。这样,律师与客户会逐渐建立信赖关系,如果客户确实需要法律援助,那么,就肯定会找一个自己信任的律师。
网络营销看起来如此的简单,但却又如此的复杂。咨询者、客户并不是一步登天就能获得的,律师在网站上的活跃程度决定了获得客户、案源的多少。目前,网络化营销之路还处于起步阶段,实践中的案例多表现为在线法律咨询和少数律师的网络类诉讼业务,但数量有限,操作模式不一。然而,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,“网络化营销之路”必将得到广泛应用,并成为主流。 |